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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规告〔2024〕71号(云兴科技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2024-12-19 09:16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云兴科技(泉州)有限公司申请的云兴科技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云兴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二、项目变更内容:1、总平面图调整3#综合楼位置,并调整停车位设置。2、1#厂房地下生产车间改为地下修车库,北侧门窗改为卷帘门,立面灰色面砖改为棕色面砖,女儿墙局部改为玻璃栏杆,梯间屋面增设屋顶构架。3、2#厂房一层层高由5.8米调整为7.3米,局部增加夹层,二至五层层高由4.45米调整为4.1米,增设客梯1部,立面灰色面砖改为棕色面砖,女儿墙局部改为玻璃栏杆,梯间屋面增设屋顶构架。4、3#综合楼一层增设夹层,一层及夹层由展厅调整为研发,三至四层功能由休息室调整为办公,立面灰色面砖改为棕色面砖;为优化第五立面,屋顶层增设屋顶构架。5、新增一栋5#研发车间。6、门卫平面根据功能需求做增加储物区,立面做相应改动。7、消防水箱位置由2#厂房屋面改为设置在1#厂房屋面。

  三、详见变更后的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2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如在公示期内对我局审批事项有异议,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我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提供异议人的姓名、申请事项等信息。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 23860488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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