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福建顺溢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的福建顺溢实业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福建顺溢实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变更内容:根据工厂的生产需求,在满足规划条件情况下,2#厂房钢结构规划建设总层数为一层的钢结构厂房,建筑高度15.15米,以满足设备安装及保障正常的生产需求。本次调整主要为宿舍楼及2#厂房重新规划及单体方案调整,两栋合并为2#厂房。
三、详见变更后的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22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如在公示期内对我局审批事项有异议,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我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提供异议人的姓名、申请事项等信息。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 23860488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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