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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溪美苑小区(东区)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2025-11-17 09:12 阅读人数:1

项目名称

鹏溪美苑小区(东区)

申报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建设单位

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规划许可编号

建字第350525202300083号

规划审批面积

总建筑面积8604.2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969.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7.76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87.21平方米

拟核实面积

总建筑面积8523.7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824.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7.76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51.61平方米

项目实施与许可存在不一致情况

部分绿地位置调整,西侧部分绿地由于地质问题改为加固边坡,绿地面积减少154.33平方米

备注

详见附件

  本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4日,共7个自然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按程序将本项目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的情况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凡是与该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按上述现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23860488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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