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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鑫诚美陶瓷生产项目一期 |
申报事项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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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泉州市鑫诚美工艺品有限公司 |
规划许可编号 |
建字第3505252023000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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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审批面积 |
总建筑面积19650.9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385.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5.05平方米 |
拟核实面积 |
总建筑面积19598.6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333.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5.0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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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与许可存在不一致情况 |
1.门卫室未建设。 2.机动车位未设置。 3.绿化面积减少99.9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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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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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7日,共7个自然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按程序将本项目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的情况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凡是与该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按上述现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23860488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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