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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规告〔2025〕63号(永春县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变更))
2025-11-28 15:25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永春县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变更内容:

  1、将原“员工生活辅助用房”名称调整为“员工宿舍楼”。

  2、调整项目开闭所及配电室的位置、面积。

  三、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2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如在公示期内对我局审批事项有异议,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我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提供异议人的姓名、申请事项等信息。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23860488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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