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要求,为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促进全县农贸市场高质量发展,拟收储永春县东平农贸市场、锦斗农贸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情况如下: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东平镇的宗地面积1022.29㎡;位于锦斗镇的宗地面积1058.5㎡。永春县市场服务中心位于东平镇的宗地面积2144.23㎡。 永春县公共事业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锦斗镇锦的宗地面积1026.82㎡。
以上宗地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准备进入协议收储阶段,特此公告。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永春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我局将依法收储。。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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