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春县大吕矿区配套用地场地平整项目恢复施工事项的公示
2024-04-03 17:36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上处置工作(试行)的通知》(泉资规规范〔2022〕4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永春县大吕矿区配套用地场地平整项目剩余砂石土处置方案的批复》(永政办〔2023〕22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在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对永春县大吕矿区配套用地土地平整项目剩余砂石土处置权进行公开处置。因项目建设需要,永春县大吕矿区配套用地场地平整项目准备恢复施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永春县大吕矿区配套用地场地平整项目;

  2.项目位置:永春县达埔镇达理村大吕矿区北侧;

  3.平整土地面积:36.20亩;

  4.涉及剩余砂石资源量:18.35万立方(不含土方量);

  5.涉及剩余砂石资源量竞得价款:99.8万元;

  6.项目业主单位: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7.项目剩余砂石竞得单位:中闽建研(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8.监理单位:福建省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处置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达埔镇人民政府或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23862928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鹏源街国土大厦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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