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6.5.25)
2026-05-29 14:41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没金额(万)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泉州市永春吉利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91350505782171698Y

庄丽纯

泉永环当罚〔2026〕64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3日对泉州市永春吉利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养殖规模约550头亚洲黑熊,其将污水处理站沉淀池捞出的黑熊粪渣及沼渣混合物运至进厂公路两旁倾倒,零散堆放十余摊,准备堆肥种竹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

罚款

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元

0.48

2026.5.25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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