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台农台企:
为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提升、促进融合发展,加强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9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闽农合〔2026〕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合〔2026〕2号)、《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永财〔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经商县财政局,现将《2026年永春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2026年永春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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