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务 | 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 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旁听 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
| 单位 | 领导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
|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第一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一是组织学习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内容。 | 1.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民法典进小区”活动,组织物业协会、物业公司,通过宣传手册发放、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向小区居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普及物权编知识。 |
12.4与多部门通过现场普法等多种方式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
对本局机关涉诉案件,由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庭审旁听;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线上观看庭审。 |
局门户网站普法宣传专栏、微信公众号、LED屏幕、相关项目工地展板。 |
无 |
| 第二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 2.“安全生产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进企业活动,向建筑施工企业等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 ||||||
| 第三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二是开展两次以上组织学习活动。 | 3.“10.7”世界建筑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活动。 | |||||
| 第四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4.“12·4”国家宪法日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设立现场普法咨询点,向社会群众分发普法材料、普及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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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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