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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7号建议的答复
2026-06-05 10:36 阅读人数:1

陈秀凤等两位代表:

  《关于倡导积极婚育观的建议》(第1107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积极响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在倡导新型婚育文化等方面开展系列探索,具体举措如下:

  一、减轻婚育成本政策

  目前,利于积极婚育观,减轻婚姻成本的政策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与《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规定,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婴幼儿每月扣除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扣除2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

  针对梯度住房补贴或税费减免方面,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減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擅自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收政策。因此,我县无权自行制定减税、免税和税收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目前我县暂未制定有关于多孩家庭的梯度住房补贴政策。

  二、青年婚恋交友寻良缘

  为切实关怀青年身心健康与婚恋交友需求,县团委、县妇联联合相关单位常态化举办青年交友联谊活动,2026年以来精心组织开展青年联谊交友活动5场次,累计吸引了118名青年踊跃参与,助力拓宽青年社交渠道,倡导文明婚恋新风。

  三、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独立设置颁证大厅,配备国徽、宣誓台、花束、背景板等,营造庄重温馨氛围。实行“随到随颁”,当事人完成结婚登记后,若当事人有颁证需求,可立即在颁证大厅举行简易颁证仪式,无需预约。由婚姻登记员或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负责日常颁证,协助拍照,颁证大厅面向当事人亲友开放,可邀请少量亲友现场见证,增强仪式感和家庭参与度。让当事人在有需要时能随时获得简约而有意义的颁证体验。

  四、宣传引导弘扬文明新风

  在婚姻登记服务窗口放置“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倡议书”、“倡导婚恋新风 推进移风易俗”倡议书、“移风易俗 从我做起”承诺书等材料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弘扬文明新风,把勤俭持家和艰苦创业作为人生新阶段的必修课,以实际行动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破除低俗奢华攀比的陈规陋习。

  五、落地打造文旅婚登新场景

  在北溪文苑景区设立全县首个户外婚姻登记点,也是全省首个4A级景区户外婚姻登记点,将婚姻登记与本地文旅资源结合,为年轻人提供个性化领证体验。在“桃花季、520、七夕”等节点举办多场简约集体婚礼,如重现“三书六礼”、闽南传统婚俗,代替大操大办,倡导节俭新风。同时,推出“喜满永春”婚恋文旅线路,串联岵山古镇、北溪文苑、魁星岩、五里古街、牛姆林、乌髻岩等景点,融入非遗体验,浪漫打卡、低碳旅行等元素,倡导“重体验、轻铺张,重内涵、轻形式”的健康婚恋新风,推动婚恋主题文旅产业发展。联合婚庆行业推出亲民简约婚礼套餐,并发布“为爱减负·文明成俗”倡议书,呼吁全社会摒弃婚嫁陋习,提倡婚事新办简办。

  我县各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加快推动我县婚姻工作领域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新型婚育文化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沈奕勇

  联 系 人:王娟娟

  联系电话:0595-23873976

  永春县民政局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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