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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召开《永春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2026-02-25 14:40 阅读人数:1

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福建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了《永春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2261430

二、会议地点

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题

《永春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四、参会人员

1.永春县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永春分局等相关分管领导和干部;

2.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股室、中心负责人。

五、会议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2.请办公室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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