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在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我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起草了《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方案内容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12月1日9:00
二、听证会地点
永春县林业局2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题
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内容
四、申请参加听证须知
1.参会人员:永春县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登记在永春县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众或其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推选代表;邀请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3.听证代表应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对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听证代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18:00。
2.本次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形式,如报名参会,请将参会人员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于2025年11月28日(正常工作日)前报送至永春县林业局(联系方式:0595-23883411,邮箱:ycxlyjdgz@163.com)。请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3.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特此公告。
永春县林业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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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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