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6-00016
- 备注/文号:永政〔2026〕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张巧莉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一都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颜欣芯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呈祥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章凌峰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介福司法所所长;
黄声腾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石鼓司法所所长;
吴婉真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桃城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司法局蓬壶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晓东同志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清城同志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志佳同志永春县司法局一都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蔡芳义同志永春县司法局呈祥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少敏同志永春县司法局介福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林桂芳同志永春县司法局石鼓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晓艺同志永春县司法局桃城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涂芳丽同志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永良同志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德纯同志永春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黄冬红同志永春县煤炭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梅芳同志永春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尤龙杰同志永春县产品质量检验所所长,福建省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主任、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主任职务;
免去黄金树同志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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