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61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5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1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春县石鼓镇农田退水净化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复函
    时间:2025-09-08 13:42

    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石鼓镇农田退水净化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函》及附件收悉。为了改善卿园村水生态系统,保障水生态安全,保护流域水质,确保下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县石鼓镇农田退水净化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含概算)。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永春县石鼓镇农田退水净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08-350525-04-01-584151)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石鼓镇卿园村

      三、项目单位: 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人工湿地:改造一级人工湿地11582㎡,新建二级人工湿地预估8623㎡,一级布水沟渠709m。卵石田埂779米,二级布水沟渠721米,渠内填充除磷滤料,共86m3,布水井8座,横穿管线4处,布水管线140米。

      2、沟渠清淤:一条位于卿园村永春文明中学,长约407m,清淤宽度为2m,清淤厚度为0.5m。另一条为农田外围沟渠,长约1379m。清淤宽度为0.4m,清淤厚度为0.2m,总清淤量预估为517立方米。

      五、主要设计标准:

      设计参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

      使用年限:15年

      总体布置:

      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总体布置应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有利条件,工艺流程紧凑、合理,满足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湿地维护和日常管理等要求,满足水质改善目标。工程总体布置应充分考虑与已有构筑物的衔接。

      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应符合排水通畅、能耗较低和土方平衡的要求。系统内水流应尽量采用重力流,当需要提升时,宜一次提升。

      一般规定:工艺设计主要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设计(如面积、水力停留时间、构筑物高度、水深、填料厚度、形状与构造等),引排水、集布水、填料配置、植物配植和防渗防堵塞等设计。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193.66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155.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96万元,预备费5.6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采购事项等有关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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