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2019年11月“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受理情况公示
2019-12-09 09:00 阅读人数:1

    201911月,我局共接到5件微信投诉举报(其中不受理2件、受理3件;微信渠道2件、电话渠道2件、网络渠道1件),办结4件,办理中1件。情况如下: 

  办结情况公示 

  序号 

  举报编号 

  行政区域 

  举报内容 

  办理情况 

  1 

  191023350525011195 

  永春县 

  未按相关规定违规开采及污水排放,借清理泥土之名对山体进行破坏,在破碎大石头时候严重污染空气没有任何措施 

  接到举报后,我局于2019111日联合介福乡镇政府到现场进行核实,具体情况如下:投诉人反映的永春县垄溪建材有限公司的建设地点位于永春县介福乡紫美村11号,为永春县龚溪电站库区清淤的临时性配套工程。该项目于20191014日取得永春县水利局《关于介福乡垄溪水库清淤工程延期申请的批复》(永水利【2019215号),延期施工期一年。项目洗砂废水经“废水储罐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沉淀污泥经压滤后外运至砖厂制砖。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没有生产。现场未发现存有破碎的石子,未见废水外排痕迹。 针对该公司目前的现状,我局执法人员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要求企业机制砂堆场要覆膜抑尘,部分清淤表面土(作为项目结束后复耕用土)堆放于破碎场边上要覆膜抑尘。二是企业要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各项环保措施;三是如果投诉人发现有存在违规开采的问题,建议投诉人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各项环保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2 

    

  

  

  191029350525030057 

   

  永春县 

  半夜排放废气 严重危害附近居民 半夜睡觉常被该厂排放废气熏醒 

  20191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系永春县永春老醋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举报事项。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永春老醋醋业有限责任公司半夜排放废气,严重危害附近居民,半夜睡觉常被该厂排放废气熏醒。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系永春县永春老醋有限责任公司的信访事项,该公司的建设地点位于永春县环城路84号,主要从事老醋、香醋、白酒生产,年生产老醋1800吨、香醋600吨、白酒220吨。该公司于2008331日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永环保函〔200806号);于2015915日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永环保验〔2015〕书8号);于20185月办理年产老醋1800吨、香醋600吨、白酒220吨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91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检查时,燃天然气锅炉正在使用中,废气经排气筒收集后由排气筒排放,该公司2t/h的蒸汽燃煤锅炉已停用很长时间了,未发现该燃煤锅炉存在生产的迹象。投诉人反映“半夜睡觉常常被该厂排放废气熏醒”,经调查了解,主要是该公司炒米工序产生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炒米工序没有生产,但该炒米工序产生烟气的处理设施不够完善。 三、处理意见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及该公司目前的现状,我局当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要求该公司完善炒米工序产生烟气的处理设施,确保炒米工序产生的烟气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炒米工序在烟气处理设施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生产;二是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根据《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永委[2018]20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环保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5162号)的相关要求,桃城镇政府要加强对永春县永春老醋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并做好相关民事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制度。 

  3 

  191107350525011155 

   

   

  永春县 

  药品长期没加,泵阀关最小,液体没进入塔内循环,从照片可以看出塔出口一点动静都没有大白天会排放出刺激性废气,喉咙非常难受;排放的浓烟携带大量黄归色烟尘飘散;尤其是晚上和周未持别利害。严重危害当地生态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请尽快调查处理。 

  我局先后于2019117日、2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泉州永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于20127月办理环评报告表审批手续(编号:永环审〔2012〕表48号),环评审批生产规模是:年产空心砖6500万标块。该公司于201683日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编号:永环验〔2016〕表18号,环保验收生产规模是:年生产空心砖6500万标块。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的窑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双碱法脱硫喷流塔进行脱硫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设有顶棚和喷淋装置,破碎、给料机、传输皮带等工序均设有喷淋装置。项目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 我局要求该公司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错时执法等形式,强化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4 

    

  

  

  191115350500021015 

   

  永春县 

  泉州市永春下洋镇大龙村十组美岭集团,石灰矿、废水直排,污染环境。 

  接到群众反应“白色废水泉州市永春下洋镇大龙村十组美岭集团,石灰矿、废水直排,污染环境。”问题后,我局第一时间对该情况进行调查,经核实系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纸坑矿区污染环境的投诉事项。该公司位于下洋镇大荣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1130日通过审批,编号:永环审函(2016)书12号,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开采240万吨水泥用灰岩矿,分二期进行开采,目前该项目处于施工期,主要的生产废水为矿井涌水和淋溶水,主要的污染防治设施为一套絮凝沉淀池(约700立方米)和喷雾洒水抑尘,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外环境。 针对群众反应的“白色废水外排”问题,经核实系该公司于20191115日污水处理设施电机损坏导致矿井涌水未经充分处理直接排至外环境,该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该问题后便及时引进新电机进行处理。2019124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后督察时,该公司正在基建施工,矿井涌水暂未排放,据现场勘察系该公司下游正在进行水土保持施工,暂停排水,现场未发现有白色废水外排,外排水池的水体感官清澈。针对该公司的现状,我局执法人员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要求该公司要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制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落实各项环保制度。 (备注:我局于2019126日下午14点将处理情况反馈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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