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9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等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3号) 《关于印发<永春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永财农〔2022〕3号)精神,通过深入有关乡镇的相关农业经营主体实地察看、调查了解台资企业贷款情况,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永春叙柑园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台资农业企业贴息进行联合审核,确定拟补助方案(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7日-7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 362600
附件:2024年台资农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安排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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