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官方兽医实行任命制度,我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并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确认,现按规定对吴美婷等40名符合任职资格的官方兽医予以任前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或驻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 0595—23862661
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 0595—23878010
传真: 0595—23865830
附件:2024年永春县官方兽医拟任命名单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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