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32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各乡镇经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截至2024年11月28日共收集项目29个,经过筛选,符合要求的项目有9个,不符合项目有20个(其中未完成建设的4个、库容小于100立方米10个、无法提供土地手续4个、非冷藏保鲜库2个)。经研究,结合绩效考核要求、资金补助倾斜方向、各项目总库容及对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等因素,确定了扶持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补助方案共111万元。项目实施符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各项手续完备,不涉及违法占用土地等情况。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7日至3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