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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关于永春县2025年乡村建设“五个美丽”第一季度优秀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5-05-15 16:52 阅读人数: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乡村振兴办关于推进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泉州市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及整村打造工作的通知》(泉委农办〔2025〕4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开展2025年度永春县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工作的通知》,我县开展2025年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第一季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经各乡镇择优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按照《永春县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建设活动优秀案例评选标准》进行复核、审定,评选出永春县2025年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第一季度优秀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15日-5月19日。

  联系电话:0595-23860001

  附件:永春县2025年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第一季度优秀案例名单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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