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城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_规范性文件_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17日 星期一

  • 索 引 号:QZ10101-02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永政规〔2024〕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30
  • 有效性:有效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城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时间:2024-02-0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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